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公布部分新增報名掛網藥品價格審核結果的通知(20250220批次)》、《關于公布部分新增報名掛網藥品價格審核結果的通知(20250227批次)》、《關于公布部分新增報名掛網藥品價格審核結果的通知(20250228-1批次)》和《關于公布部分新增報名掛網藥品價格審核結果的通知(20250228-2批次)》(以下統(tǒng)稱《通知》)的審核結果及相關工作安排,廣東省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已將符合掛網要求的藥品在廣東招采子系統(tǒng)(以下簡稱子系統(tǒng))進行掛網,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掛網藥品范圍
《通知》中已提交《省級醫(yī)藥集中采購平臺掛網申請表》(以下簡稱《掛網申請表》)且申請在省平臺掛網的藥品(其中產品信息變更審核未通過的藥品需待生效后方可掛網),具體見附件。未提交《掛網申請表》的藥品,待企業(yè)提交后掛網。
二、配送關系維護
請相關企業(yè)使用CA登錄子系統(tǒng),通過“藥品交易-配送關系管理(生產)-配送產品關系列表”進行掛網藥品配送關系維護工作(具體操作指引可從“官網-會員服務-辦事指南”下載)。
三、其他事項
(一)藥品生產企業(yè)是保障藥品質量和供應的第一責任人,對配送藥品的質量和配送服務負主體責任。生產企業(yè)應保證掛網藥品配送覆蓋全省所有參加藥品采購的各類醫(yī)療機構。
(二)掛網藥品配送關系符合要求后醫(yī)療機構方可發(fā)起合同交易。
(三)未在《通知》發(fā)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掛網申請表》簽署及提交的,相關申報數據將被退回至子系統(tǒng)“藥品集中采購管理-藥品掛網申報-提交申請”環(huán)節(jié),企業(yè)可按要求重新提交掛網申請,相關藥品將納入后續(xù)掛網批次審核。
四、聯系方式
(一)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官網在線客服;
(二)咨詢電話: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
202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