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企業(yè):
根據《關于規(guī)范新藥、參比制劑及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藥品掛網采購工作的通知》(湘醫(yī)保函〔2023〕44號)和《關于印發(fā)<湖南省醫(yī)藥集中采購公共服務事項(2024版)>的通知》(湘醫(yī)保發(fā)〔2024〕15號)有關要求,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完成了企業(yè)2025年1月1日至10日提交的新藥、參比制劑及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類藥品(以下簡稱“新藥和過評藥品")的申報資料核驗,且經省醫(yī)保局復核?,F將符合新藥和過評藥品申報要求的藥品予以公示(詳見附件1),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為2025年1月17日至24日。如無異議的,公示期內,企業(yè)須登錄湖南省藥品和醫(y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tǒng)(以下簡稱“招采管理系統(tǒng)”)的"藥品招標管理"模塊,在"價格聯動管理"找到對應產品進行價格確認,確認且無申投訴的產品將于公示期結束后納入我省掛網藥品目錄,并標識為“新藥”、“參比制劑”或“過評藥品”,供醫(yī)療機構采購并執(zhí)行新的掛網價格;公示期內企業(yè)未確認的產品暫不納入我省掛網目錄,可在下一申報周期重新申報。如有異議的,企業(yè)應于1月24日17:00前,登錄招采管理系統(tǒng),通過“申投訴管理”模塊選擇“藥品過評”項目進行申投訴,逾期不予受理。申投訴的產品暫不納入掛網藥品目錄,經省醫(yī)保局復核后,屆時按處理意見處理。
二、科園信海(北京)醫(yī)療用品貿易有限公司等企業(yè)所申報的5個產品(詳見附件2),因申報掛網價格與湖南省同類產品單位可比價差異懸殊,暫不納入公示目錄,企業(yè)需按照要求填報《藥品價格信息表》(詳見附件3),待省醫(yī)保局核定掛網限價后再按相關政策處理?!端幤穬r格信息表》需加蓋企業(yè)公章,并于1月23日16:00前提交至長沙市雨花區(qū)萬家麗南路二段29號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10室。
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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